强占废轮胎回收市场 重庆黑老大一审判16年

    暴力垄断废旧轮胎回收业务,打压竞争对手……今天,记者从重庆奉节县法院获悉,该院已于9月30日对李善林等1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,以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敲诈勒索罪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保险诈骗罪、窝藏罪六项罪名,判处李善林有期徒刑16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其余9名涉黑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8年;4名非“涉黑”被判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。

    法院审理查明,上世纪90年代,李善林便开始混迹社会,在奉节县五马乡一带有了“名气”。2006年以来,李善林先后纠集王大海、朱和平、卢山、吴威、刘演勇等社会闲杂人员在奉节县为收购废旧轮胎,采用威胁、暴力等非法手段强行打压竞争对手,强占废旧轮胎回收市场,形成了以李善林、何俊为组织、领导者,以王大海、朱和平、卢山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    一方面,李善林涉黑团伙控制奉节当地各汽车维修户,不准将废旧轮胎卖给其他的经营者;另一方面不准外地的经营者到奉节县江南片区收购废旧轮胎。2007年,李善林又与谭宏明、谭永久等人在奉节县永安镇非法成立了“奉节县废胎回收公司”,在奉节县境内垄断性地收购废旧轮胎。公司成立后,李善林先后指使李华、吴威等社会闲杂人员在奉节县境内采用威胁、暴力等手段强占奉节县废旧轮胎回收市场。

    2005年9月,被告人何俊注册成立奉节县豪驰货运公司。不久,何俊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李善林。在知悉李善林行事霸道,手下有一帮兄弟伙的情况下,何俊仍以50%的干股拉拢李善林加入豪驰公司,并在奉节县长凼设立豪驰货运公司南岸办事处,由李善林负责收取南岸片区的无籍、外籍车辆的“运管费”,进一步壮大该组织。

    法院审理认为,该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,欺行霸市,横行乡里,为非作恶,不仅控制了奉节县废旧轮胎经营市场,还给当地的货车驾驶员及群众造成心理强制,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